本招标项目安宁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项目总投资约95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宁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依法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安宁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服务;
2.2招标规模:约95万元;
2.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并通过项目验收;
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昆明市、安宁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内容要求,达到检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
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4其他:3.4.1、资质要求: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乙级及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3.4.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及以上资质。
3.4.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为2023年成立的企业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将按(昆政规【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贵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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