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以威审投资备字(2024)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威县洺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威县洺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威县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1.2建设地点: 邢台市威县
2.1.3资金来源:自筹
2.1.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1.5建设内容:建设40个快速充换电站(含充电设备,变压器,监控照明,光伏雨棚等),共80台480KW四枪群充设备和1台120KWV2G设备及215KWH储能设备。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肆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投标人提供近二年(2022年-2023年)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以及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
3.1.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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