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消防救援站工程施工 已由 石家庄市裕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裕数政投资审字﹝2024﹞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消防救援大队;石家庄市裕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裕华区财政局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4197.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551.97420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95㎡,用地容积率为0.53,规划为一级消防站一座。本项目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769.34㎡,地上三层,局部地下一层,消防高度为18.00米,规划高度为22.70米,内部包括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主要满足消防站日常训练、备勤、出警等功能;训练塔建筑面积约225.66㎡,地上六层,消防高度21.20米,规划高度21.40米,主要满足消防站日常训练使用。室外工程针对消防站内绿化景观进行建设,内容包含:院内道路硬化、训练场、广场铺装、停车位、周边围墙大门及绿化种植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与体育南大街交口西南角。计划工期:34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绿色等级:一星。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应为中小企业。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4)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26 09:00:00 至 2025-08-18 09:15:00 ,……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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