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大米生产厂;2.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5.投标人须###县域内提供除杂、烘干、仓储、水稻至稻米加工设备、糙米至大米加工设备、灌装设备(编织袋及真空袋)(提供相应设备照片);6.投标人须###县内提供权属于投标人的土地使用证,且面积不低地5000平米的水稻收购室外场地(提供土地使用证,权属关系为投标人所有);7.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水稻收购室外场地均需处在同一个土地使用证范围内(提供土地使用证);8.投标人须提供###路行业供货业绩或服务证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国铁采购平台记录,国铁商城记录,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9.投标人生产设备产出产品,须提供通过中国计量认证(CMA)或国家实验室认可的(CNA###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各至少一次的检验检测报告(《GB/T ******** 糙米》、《GB/T 1354-2018 大米》各1份);10.投标人须提供(ISO 9001 / GB/T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1.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自拟);12.投标人须提供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自拟);13. 投标人须提供所生产物资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自拟);14. 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自拟);1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自拟);16.该项目招标不接代理商、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1日,由采购人组织评标专家前往报名供应商经营所在地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应按公告要求准备设备所在场所及室外场地的所有权证明材料,以便于评标专家审核,如无法提供应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核实合格后允许递交材料进入资格评审环节。现场核实内容为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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