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南昌新旅明樾轩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79495.02㎡,其中地下室面积15940.89㎡。
1.2采购内容:南昌新旅明樾轩项目二期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含人防):包括深化设计图纸、采购制作安装等。
1.3工期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阶段施工,分部场地移交后30日历天(含节假日)完成对应标识标牌的制作与安装。
1.4技术要求:满足图纸要求,同时需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关于标识标牌(含人防)的规范要求。
1.5投标保证金:【/】元整。
1.6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1.7控制价:¥162,014.63元。
2.报名人资格要求
2.1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标识标牌施工资质。
2.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标识标牌业绩3份,与相关地产合作业绩。需提供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对应合同收款凭证(最少一份,最大金额)、开具发票底联(最少一份,最大金额)扫描件(特别注明:未能提供收款凭证及发票底联,视同无效业绩)。
2.3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不低于两年。
2.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表。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名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在同类工程建设中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如上若有隐瞒,将取消报名人入围资格。
2.6报名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7行业内公认的技术和市场占有率领先的企业。
2.8能按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手续。若发现采购过程中报名人资格条件与其提交相关证明时发生实质性改变或者报名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9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0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2.11报名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
②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名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③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报名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④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⑤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⑥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⑦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⑧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⑨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⑩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⑬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⑮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⑯在近三年内报名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⑰法律法规或报名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下午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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