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概况: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为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分公司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定期查阅会计凭证、账簿等资料,提出纳税审查建议;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年末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对企业重大重组事项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办理税务备案及财务处理等。
4、招标范围:兰州公交实业有限公司企业税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服务期限:完成招投标事宜后,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
7、地点:兰州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需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当年新成立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成的公司须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或承诺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任意一个月的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具备从事相应业务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供应商近五年(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五年)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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