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监理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财政资金约74万元,采购人为西安鄠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为安置区三期建设安置房156套,总用地面积5253.02㎡(约合7.88亩),总建筑面积约为11570.49㎡,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约为11122.22㎡,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48.27㎡,及配套基础设施。招标范围: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的全部监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含保修期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监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鄠邑区兆丰桥、郭家寨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三期)EPC总承包监理)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会议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纳税、社保缴费凭证或收据),依法免缴税收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7)供应商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基本信息;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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