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铜仁分行2025年至2026年营业网点及离行式自助渠道保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铜仁分行2025年至2026年营业网点及离行式自助渠道保洁服务项目
2.2服务期:两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但不限于在服务过程中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 招标范围:服务范围涵盖铜仁分行辖内各支行17家营业网点和23家离行式自助渠道的保洁卫生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采购预算:201.60万元/两年;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能为负数。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为两年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与中国工商银行的合作项目中,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管理办法》禁入名单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须承诺:我公司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网站查询,若存在以上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若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对招标人履行义务和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进行相应赔偿(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铜仁分行及各网点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我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0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发布入围候选人公示后放弃入围/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1投标人须承诺:如我单位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签订合同前,我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禁入名单的,我公司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若有关联,须承诺相关情形对本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若无关联,须承诺本单位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无关联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日09:00-12时;下午14:00-17:00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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