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台北供电所光伏项目备库采购并网柜项目;
项目业主: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北供电所光伏项目备库采购并网柜项目
2.合同服务期(质保期):1年
3.交货期:2024年11月29日之前到货
4.质量标准∶符合国标
5.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户内交流并 网柜 |
GGD尺寸:800*800*2200(宽*深*高)厚度1.5mm;含计量装置一套,电能质量在线检测装置一套,防孤岛装置一套,框架断路器等(具体配置详见图纸); |
台 |
15 |
报价须包含材料装卸费 |
2 |
户外交流并 网柜 |
户外防雨型304不锈钢,尺寸:800*800*2200(宽*深*高)厚度2.0mm;含计量装置一套,电能质量在线检测装置一套,防孤岛装置一套,框架断路器等(具体配置详见图纸); |
台 |
9 |
主要设备与元器件品牌推荐:常熟开关、上海人民(上联)、大全凯帆、伊顿辉能或同等以上品牌
备注:
招标将实行主材准入制度。主要设备、材料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或厂家范围内进行选择,或选择不低于招标人提供的品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材料在本项目中使用。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
注意:招标人同意书原件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材料、设备在本项目中使用。
6、采购预算:人民币76800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三年内无不良信誉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为一般规模纳税人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2023年-2024年内三个月税收【税款所属日期】和三个月公司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单项金额不低于70万元(请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且在经营范围内;
6.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自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