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乐陵市孔贤家园一期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陵市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 2、建设地点:德州市乐陵市 3、建设规模:乐陵市孔贤家园一期室外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含电气、绿化、排水、道路等建设内容。 4、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5、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设计、图纸变更等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竣工验收服务等;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 施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3%; 设计:1.5元/平方米(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支)。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项目经理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具备相应资质。 4.其他: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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