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定安县2024年台风“摩羯”水毁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总金额:1182019.99元。
5、最高总限价:1182019.99元。
6、工期: 90日历天 。
7、项目地址:(请登录)
8、项目概况:1、龙州河上屯村段排涝涵修复工程破坝拆除重建排涝涵1宗;2、龙州河美傲段第1码头修复加固措施主要为新建护岸长39m,新建排水沟长30m,新建排水涵1座,配套步级1宗;3、龙州河上屯村码头平台修复加固措施主要为拆除重建平台1宗,新建护岸长20m, 配套步级1宗。拟建护岸采用C25砼挡墙结合镀10%铝锌合金覆塑雷诺护垫断面。雷诺护垫坡比为 1:1.5,高 4.4m,下部铺土工布;挡墙为C25砼结构,挡墙顶宽 60cm,高2.1m, 挡墙基础埋深大于60cm;堤顶采用 C20砼压顶,顶面种植草皮,接现有平台或码头。
9、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及建造师注册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磋商项目中响应;(4)如以联合体响应的须指定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1、时间:2024年 10 月 31 日至2024年 11 月 06 日,每天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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