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汕尾电厂2025-2026生产准备人员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投标活动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汕尾发电厂座落于广东省汕尾红海湾,厂址东北面临白沙湖, 东南方靠近南海海域,西边为山丘地带;汕尾发电厂一期工程分别为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1、2号机组于2008年正式投产发电,3、4号机组于2011年正式投产。
(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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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食用花生(调和)油 |
大米(标-晚三级籼米) |
约20000公斤(参考) |
食用花生(调和)油 |
约3000公斤(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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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湾电厂食堂禽肉类、水产品供应 |
需求量及品种以招标方通知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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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如大白菜、西瓜等)和调料副食等及部分消耗品等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三)工期要求:本合同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本项目采用1+1形式,项目执行每满一年由招标人进行评定,如未出现由于食材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则继续执行本合同内容,否则终止合同。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并以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或具有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所有原材料具有相应的经营证照(详见用户需求中《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3、投标人必须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固定的服务机构(以工商注册为准)。
4、投标人拥有固定冷藏运输车辆,拥有专业送货员工。
5、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经济实力和供货能力,提供近五年(2018年至今)3项合同额大于300万元的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9:00起,至2024年11月01日16:3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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