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阳市龙安区洪河南林高速至京广铁路段治理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防洪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洪河南林高速至京广铁路段治理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2.2招标编号:(请登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6建设地点:洪河河道中上游黄张村段。
2.7工期要求:60天。
2.8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9工程内容:
①道路工程:河道桩号 0+133-0+401 左岸新建防汛、管理道路,6 长 268m,均宽 2m,采用 C25 混凝土路面;黄张村桥维修防汛道路,长 55.5m,均宽 5m,采用 C25 混凝土路面。
②岸坡护砌工程:河道桩号 0+356-0+401 左岸新建植草护坡,共计 351.3m2;南林高速至黄张村桥段河道左岸新建护砌,长 113m,护砌下部新建 C25 砼护坡,护砌上部新建 M10 浆砌块石挡土墙。
2.10招标控制价:590312.1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企业近 3 年(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本项目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进行信息公开(未进行信息公开或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件材料与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不予认可),且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 2024年4月—2024年9月份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拟派本项目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5 对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失信被执行人的、“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被列入“ 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分类监管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7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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