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已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招标人为内蒙古呼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其中自筹100.00%,政府投资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7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南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及监理;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湖湿地公园院内;
(三)招标内容:项目实施面积约为456.82公顷。其范围主要包含原南湖湿地公园一期现状面积。具体包含三个节点的景观提升、水生态治理工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企业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工期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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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501000001001058001001 |
南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 |
86日历天 |
6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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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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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501000001001058001002 |
南湖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总监理工程师:全国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86日历天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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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设计与施工(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证书。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四、公告发布媒体(请登录)
五、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07月26日9:00至2023年08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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