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华工业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新华工业园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新华工业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建筑面积: 工程性质: 招标金额:约1615186.03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30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新华工业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1615186.03元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良好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需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本工程拒绝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参与投标报名。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9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维修改造工程(新建、改扩建、装饰装修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21年10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二维码合同或者合同归集表,并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备案查询网页截图,查询不到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于2024年10月23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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