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宿迁市烟草公司沭阳分公司电梯维保维修检测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8.8万元;
(四)最高限价:8.8万元;
(五)采购需求:2025年-2027年宿迁市烟草公司沭阳分公司电梯维保维修检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三)2024年3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五)投标单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
(七)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记录。(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
(九)投标人自行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证明(裁判文书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对查询到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宿迁市烟草系统采购相关工作;对于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终止其供应商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宿迁烟草系统采购相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00至2024年10月24日 18:00;
(二)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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