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0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工程项目概算审计、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三)服务费标准:中标人应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向代理单位交纳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项计取)。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
(四)采购需求:2025年-2028年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全市系统工程项目概算审计、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为全市系统提供工程项目概算审计、跟踪审计服务,总预算不超过12万元,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三)2024年4月(含)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五)投标人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
(七)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记录。(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
(九)投标人自行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江苏省烟草公司宿迁市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对查询到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宿迁市烟草系统采购相关工作;对于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终止其供应商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宿迁烟草系统采购相关工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 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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