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600MW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地点和概述:江苏徐州贾汪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阚山发电通勤车和生产保障用车租赁服务(3年期) |
阚山发电公司三年期通勤车、生产保障用车、加班车、洒水车洒水服务等工作。 |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1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7年12月31日 |
/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阚山发电通勤车和生产保障用车租赁服务(3年期) |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县际包车客运)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截标时间,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与本招标相近规模(至少2条线路及以上)车辆租赁年度服务(履约期须满一个整年及以上)项目的业绩,服务期限连续1年及以上的须配备专职驾驶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近5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至截标时间,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类似租车服务项目负责人管理业绩(合同授权、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验收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全天。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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