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大青山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大青山李白文化旅游区祥正路东侧谢家村村民组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当涂县桃花村和美乡村庙甸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当涂县大青山境内。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污水、文化展示中心。其中景观包括:水塘清表清杂、沟渠清表、排水沟清理、墙面彩绘、配电箱安全护栏、混凝土硬化、植草砖停车位、新建沥青、植草砖铺装、仿古青砖铺装、仿古条砖铺装、仿古青砖收边、青石碎拼铺装、青石板铺装、卵石铺装、交接处及出口处平侧石、杉木桩生态护坡、现状建筑拆除、墙裙修复、墙面装饰、垃圾分类收集点、波形梁护栏、特色围栏、木塑护栏、菜园围栏、特色围墙、特色青砖矮墙、文化宣传栏、古井围栏及标识、西侧村口标识标牌、成品景观小品等;绿化包括栽植各类乔木、灌木、色带、草坪等;污水包括道路主管道及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入户管道及塑料检查井、砖砌化粪池、高强一体化预制三格式生态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沥青路面及混凝土路面修复等;文化展示中心,建筑面积164.95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檐口高度7.35米,框架结构,独立基础,瓦屋面,抗震设防烈度6度。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统一代码:2407-340521-04-01-254610。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85095.46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2月12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施工资质之一。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无。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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