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结余资金)项目已由长汀县水土保持中心以汀水保纪要【2024】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结余资金)项目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汀县;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184159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仿竹栏杆、护坡、透水砖、花草牌、宣传栏、绿化、抚育施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18415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20101元(含暂列金1600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4101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08时至2024年10月30日0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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