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06-232723-04-05-189708)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奖补资金、市级配套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漠河北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漠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北极村乡村旅游特色观光小火车项目
2.2建设地点:漠河市北极镇北极村
2.3主要建设规模:1#楼检修库建筑面积371.05m²;2#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3066.86m2,建筑占地面积约3177.98m2,3#楼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619.08m2,5座站台共计800.00m2等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游轨基础及游轨,沿线配套无动力乐园和景观,购置7列定制轨道式观光系统游轨机车。
2.4计划工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计36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按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8781996.6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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