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WUE
2.采购项目名称: 渠县罐子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期)。
3.采购人: 达州市启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拟对 渠县罐子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一期) 项目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项目经理:注册于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有在建项目,中标后在本项目未完工前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7.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7.5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
7.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磋商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自2024年09月30 日09:00至2024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份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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