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仁市巴铃永丰新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8-522322-04-01-14015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铃聚力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列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
2.2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570万元;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5.08亩,规划安置户数113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巴铃永丰新居基础配套设施,包括:1.社区配套用房、公厕;2.室外配套工程;3.室外综合管网工程;4.化粪池、停车位及社区广场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及各阶段技术交底、施工期间的配合直至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工程材料、工程施工、工程验收、试运行、移交及后期服务等相关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17:00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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