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项目名称:新华兴海(响水)新能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2 采购编号:B(请登录)
1.3 采购单位: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4 (请登录)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6 项目概况
响水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境内,距响水县城直线距离约40km。场址区高程为0m左右,附近有乡村道路抵达,交通便利。响水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项目分为响水渔光互补200MW光伏项目和响水渔光互补300MW光伏项目,拟在地块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含储能区),200MW与300MW项目合建,按比例分摊。拟规划在附近建设响水风电项目(项目名称暂定)。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响水渔光互补200MW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响水渔光互补300MW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响水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行业设计标准要求以及行政许可审批有关要求开展实物工作、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项专题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或专家审查,并出具正式成果文件;其中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完成评审的,乙方负责承担评审所需的审查费及会务费用,并协调配合第三方完成评审取得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按照甲方进度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形成相关报告性文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截止。
2.3 服务地点:(请登录)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深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1项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和1项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风力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平台自动排查)。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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