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不低于50%;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阳东区供销社、阳东****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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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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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ijing@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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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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