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黄河钻井总公司2024年钻机防冻保温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214.96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黄河钻井总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黄河钻井总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黄河钻井总公司各井队采暖季钻机等设备防冻保温服务
2.2 标的物:钻机防冻保温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4 服务地点:黄河钻井总公司各钻井队井场。
三、资格要求
黄河钻井总公司2024年钻机防冻保温服务项目框架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列入胜利石油工程公司承(分)包商管理“黑名单”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提供3名以上自有管理人员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需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查询网址:https://cx.mem.gov.cn/)及工作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与投标人之间的所属关系。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承诺书”,承诺投标人已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对列入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没有挪作他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需具备防冻保温设备至少15台以上,提供设备台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近1年度设备运转记录扫描件。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7:00:00至2024年09月25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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