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武强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武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武强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武发改计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武强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武强县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武强县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监理招标2、建设地点:位于衡水市武强县新开街北侧,平安路西侧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综合住院楼1座,总建筑面积18184.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494.98平方米(含197.53平方米连廊),地下建筑面积1689.5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住院楼1座,设置影像中心、体检中心、检验中心、透析中心、重症监护室、康复中心及病房等;地下1层,设置设备机房、库房、人防工程等,以及室外景观、室外管网、室外照明及监控等设施。含批复床位280床。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企业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开标现场查询)3.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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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0 00:00至2024-09-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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