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灵山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罗山县灵山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罗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罗发改服务业【2022】208号、罗发改设计【2023】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信阳市灵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灵山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工程—生态停车场工程
2.2招标编号:XYZH
2.3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位于罗山县境内
2.4建设规模:拆除原破损的石块路面8144㎡,新建混凝土路面12868㎡,路面结构层为18cm厚混凝土路面+两层20cm厚级配碎石路基。面层铺装4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11780㎡,画停车位标线470.85㎡,砌筑花岗岩路沿石533m,浆砌片石挡土墙49.7m³。场内排水管网,铺设DN500双壁波纹管293m,DN200双壁波纹管179m,砖砌截水沟20m。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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