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汕尾市智慧城管光纤链路流量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汕尾市智慧城管光纤链路流量等服务 |
1(项) |
详见第五章 |
476800.00 |
476800.00 |
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及线路的开通与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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