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永年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南部新区雨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邯郸市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永发改〔2024〕1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配套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拟在南部新区城内永洋大街、东三环、紫山大街、弘济大街、 经三路五条道路铺设雨水管道,管线长共计5291米,永洋大街建设雨水方涵管4124米,拆除及恢复非机动车道8651平方米,拆除及恢复绿化面积13953平方米,建造1 座一体化泵站。2.1.2建设地点:邯郸市永年城区南部。2.1.3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施工时相关配合服务等技术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①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4 00:00:00至2024-09-19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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