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二阶段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毛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二阶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南市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发展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毛集实验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备案表
1.4 项目代码:2305-340407-04-01-180440
1.5 招标人:淮南市新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项目业主:淮南市新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不采用“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毛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二阶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GCHNG0333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GCHNG0333-1
2.5 建设地点:淮南市毛集经济开发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毛集经济开发区,一期两次规划总建设用地面积:107624.87平方米,折合约161.44亩,其中第一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8091.45平方米,第二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533.42平方米。
本次(二阶段)建设:建筑面积约为3873.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0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为2489.46平方米,计容面积约为1368.25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6614.29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544.299万元,设计费70万元。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7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20日历天,开工时间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发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及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验收、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等内容。本次二阶段招标范围组成包括: 18号建筑(空分制氮站)、25号建筑(特气间1)、26号建筑(特气间2)、27号建筑(危废库1)、28号建筑(雨水池)、30号建筑(事故池)、31号建筑(废水处理站)、土方工程、市政工程(室外道路、市政管网、地坪硬化)、新增绿化、新增围墙、室外综合管廊(含基础)、停车场(含非机动车棚)。设计范围:包括总图规划、各建筑单体的土建、消防以及室外埋地管网工程设计,涉及专业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市政、绿化、围墙、室外综合管廊(含基础)、停车场(含非机动车棚)、暖通、消防等专业。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EPC)
2.11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设计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其他资质:无其他资质要求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承诺或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社保承诺或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社保承诺或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提供到岗履约承诺书(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内容进行承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资格项业绩要求。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项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项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提交履约担保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牵头人应当是承担项目主要或主体部分,且满足资格评审条件的成员),其他联合体成员配合。外地企业参与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鼓励与淮南市(含各县区)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①~③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 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信誉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3.8 其他要求: / 。
3.9 安徽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按省(市、省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办理备案手续。
4.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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