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ZSW
项目名称:阳江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格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60,000.00元(单价¥300/吨,含税含运费)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阳江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格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阳江市第一净水有限公司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资格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合法经营权,且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为阳江市外污泥处理单位的按照《广东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第二章第八条规定,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市人民政府污泥主管部门同意接受外市污泥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4、投标供应商污泥处理能力要求:投标供应商处理污泥的能力需达到50吨/天(含50吨/天)以上,并需提供处理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有合法经营权,且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或当地环保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取得排污许可证,原件备查(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7、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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