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白山市鑫达煤矿(45万吨)改扩建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1】263、【2023】2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山市鑫达煤矿,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山市鑫达煤矿(45万吨)改扩建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松树镇;
2.3建设规模:矿井生产能力由15万吨/年改扩建至45万吨/年,服务年限
17.5年。新增主井、副井、暗主井、暗副井井筒,新增井巷,新增井巷工程量6722米,其中岩巷4803米,煤巷1919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额:11282.81万元人民币;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2024年10月9日-2027年4月27日(共93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业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4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财务良好承诺书)。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进入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查询范围包括单位名称、法人、项目经理),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提供的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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