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通河县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一期、二期垃圾处置项目委托运营项目已获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通河县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现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社会采购确定供应商。
2、采购范围
通河县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为保证垃圾处置和通河县经济开发区的供热、供汽需求,需将公司一期、二期垃圾处置项目对外整体租赁运营,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果公司一期、二期垃圾处置项目运营权发生转移,以转移后具有运营权的公司签订合同。
通河县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垃圾发电、供热、供汽,分别同通河、方正等县签订30年垃圾特许经营协议,与通河县经济开发区签订了供热、供汽特许经营协议。一期项目配备一台200t/d垃圾焚烧锅炉,一台20T/h生物质颗粒炉排炉,1×3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项目配备了1×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日处理600吨垃圾焚烧炉。
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供暖客户为通河县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目前供暖面积大约7万平,单价40元/平。蒸汽主要供应哈尔滨中药六厂、百家得、宇鸣食品等厂家,蒸汽价格220元/吨(调整后),预计年供应蒸汽6万吨。处理农药废弃包装物每年大约200吨,处置污泥每年约4500吨。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通河县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一期、二期垃圾处置项目委托运营项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7日至9月13日(每天8:30~16:30)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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