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产投经开海城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产投智创科电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经开区海城路9号。合同估算价:约1523.78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拟对南宁产投经开海城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①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的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接过1个总容量不低于4.0MWp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以显示工作范围等信息的合同关键页或竣工验收文件(或投运证明等类似文件)或中标通知书为判断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3.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下午15:00-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