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
项目名称:市区看守所监室卫生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59565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伍仟玖佰伍拾陆元伍角壹分(¥1165956.51)
采购需求:
苏州市第一、二、三、四看守所监室卫生间安装钢化玻璃,进行隔断。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65】天,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项目经验收合格购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若本次采购中的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响应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0 13: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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