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燃燃气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燃燃气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天津中燃宏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中燃燃气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范围涉及到到天津市宝坻区、静海区、蓟州区,辖区内终端居民用户。天津中燃宏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改造320448台物联网智能燃气表、320448台燃气自闭阀、167500根波纹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天津市宝坻区、静海区、蓟州区,辖区内终端居民用户,户内燃气集成设备采购及安装。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燃燃气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燃燃气安全设施更新改造项目: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内容投标人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01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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