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希鲁片区安置区(昊天热力)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王希鲁片区安置区(昊天热力)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6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建投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项目名称:王希鲁片区安置区(昊天热力)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2.1.2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63739.43平方米,包括1至13#住宅、配套公建(室外管网、景观等)、幼儿园、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192772.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2529.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242.57平方米。本标段为王希鲁片区安置区(昊天热力)项目占地面积35.61亩。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739.43平方米,包括10至13#住宅、配套工程(室外管网、景观等)、幼儿园、配套商业、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79093.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486.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607.35平方米。2.1.3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淮河路以北,海丰大道以东;2.1.4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7施工工期:577天;2.1.8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2.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10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2.2招标范围:本标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3.1.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提供近期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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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1 09:00至2024-08-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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