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漳县城投供热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供暖燃煤采购项目
2.2用途:漳县城区供热用煤
2.3本项目预计采购燃煤30000.00吨。
2.4采购需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
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煤炭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投标。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截图(在高级检索中选择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对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截图)
(五)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内煤炭的《化验报告》;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招标文件售价
6.1获取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日09:00-11:30分、下午15:00-17:30分)(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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