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编号:ZKC
三、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补助及集体自筹
项目控制价金额:646120.48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名称 |
磋商内容及范围 |
工期 |
质量 |
施工地点 |
龙安区东风乡三分庄C060东风线道路提升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 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
10日历天 |
合格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注:具体工程量以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并作出无在建承诺。
7.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凡符合资格的响应人,请于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请登录)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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