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BNZC2024-C3-********-JHSH-0014 项目名称:2024#****##县民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2024#****##县民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2)社会救助辅助性工作(包括:①社会救助所需材料审查、入户抽查、信息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②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③对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前提下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年度服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不续签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1)2024#****##县民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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