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新水源氢氧化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新水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西区污水厂氢氧化钠单次采购量约为30吨,年采购数量约为639吨;新水源一厂氢氧化钠单次采购量约为2吨,年采购数量约为28吨(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此数据只作为报价参考),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产药剂氢氧化钠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可以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需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件明细包括氢氧化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件明细包括氢氧化钠)、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需要生产厂家提供2023年6月至今由生产厂家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生产药剂氢氧化钠液体检测报告;其结果满足①GB 209-2018 IL III类全部指标;②GB/T 11199-2006 HL III类优等品全部指标,且氧化性物质(以Cl计)含量不得检出,提供上述两个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需要每次供货提供生产厂家的出厂化验报告,其结果满足招标人药剂需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投标单位需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证、汽车罐车及罐式集装箱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机动车行驶证;若投标单位委托运输公司运输,需提供运输公司的营业执照、委托合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证、汽车罐车及罐式集装箱压力容器定期减验报告、机动车行驶证(招标方夜间不能提供接货服务);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专罐专用承诺书并加盖公章;(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9)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若为事业单位等系统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情况说明,包括本单位控股关系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加盖公章。(10)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13日09时00分 --- 2024年08月1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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