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以下简称法院)已依法决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东方集团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各项工作。在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前,东方集团已发布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以下简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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