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圳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集成电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发改审〔2024〕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圳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集成电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郭岑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设计污水厂总规模4.0×104m3/d,工程分两期建设。本次一期土建规模为2.0×104m3/d(部分土建按照远期规模建设),设备分期建设;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28400.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0187.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⑴工程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勘察工作,含详细勘察、工程测量、物探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物探、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岩土勘察、地形测量、控制测量、水准测量及成果审查等,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⑵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含初步设计及概算土地报批专用文件和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5.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细格栅及调节事故池、高效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及A20生物池、二沉池及配水井、污泥泵房中间提升泵房、滤池、臭氧接触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尾水泵房、污泥浓缩池、脱水机房、加药间、配电间、综合楼、机修车间、门卫等附属设施;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设计、工艺设计、结构设计、建筑设计、电子及自控设计、暖通设计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级资质;
备注: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实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0日08时00分至2024年8月15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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