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泰山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3建设地点:泰安市城区 2.4建设规模:工程建设总费用13051.08万元,建设范围为泰安市主城区包括各个功能区,主要建设内容是在符合建设标准的停车场及小区内计划建设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装置、消防设备及充电车棚402处,建筑面积56034.15平方米;安装新能源充电桩1051台,其中(快充)直流充电桩730台,(慢充)交流充电桩321台。 2.5服务期限要求:18个月(54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包括建设安装非机动车充电装置、消防设备及充电车棚、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等相关的所有工程项目,监理内容包含专业包括且不限于市政、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强电、弱电、消防、信息化集成等)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91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8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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