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姜湖路(长兴路-宏图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0205-04-01-829219,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为74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5998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880米,宽20米,改造后的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姜湖路,南起长兴路,北至宏图路。
2.2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协助招标人办理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协助招标人进行现状范围内场地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编制财务决算报表、现场质量、安全、进度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专项咨询服务
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工程监理:为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招标采购:为本工程提供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3招标控制价:196.0035万元。
2.4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财务决算审计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姜湖路(长兴路-宏图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2工程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且为承担造价咨询或工程监理或招标采购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时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采用承诺制,无需提供具体人员信息)。
3.6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三)其他:
3.7拟派工程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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