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惠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已由 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惠发改审批【2022】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1-410108-04-01-617511,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惠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监理
2.2 建设地点:惠济区辖区
2.3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共涉及惠济区辖区内18个新建停车场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5654.16平方米(合143.48亩),并根据现状完善出入口、道路硬化、给排水、消防、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同时购置机动车充电设备、车辆识别系统、停车收费结算系统等智能化管理设施。
2.4 招标范围:对惠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进行质量监管、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和安全监督。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各项质量检测和验收;跟踪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对施工单位工程量进行核实;检查施工设备安全性能、监督危险作业的防护措施等,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5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
2.6 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满足发包人要求,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标准及行业现行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
3.2项目总监资质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出具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若成立不足需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②投标人须承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有关规定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到专用账户(投标人自行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投标人须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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