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山西陆合集团恒泰南庄煤业3#煤层回收二采区煤柱和30202回采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及3#煤层回收二采区煤柱专项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LHZB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 招标范围:为山西陆合集团恒泰南庄煤业有限公司编制3#煤层回收二采区煤柱、30202回采工作面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报告及3#煤层回收二采区煤柱专项设计,包含报告编制、评审、备案及其他相关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3. 项目地点:恒泰南庄煤业(洪洞县山头乡曲家岭村)。
4. 本项目不设置拦标价。
5. 投标人必须前往现场对项目标的物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勘察,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项目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现场查看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部分)。
6. 投标人应对自身报价充分负责,如出现首轮报价明显高于同期市场行情的,招标方有权以恶意报价为由取消其资格。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煤炭行业(矿井)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的相关资质。
4、具有至少3个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煤柱专项设计各3个)。
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
6、拥有本项目所需的实施资质、人员资质、服务资质等相关资质(如勘探、测绘、设计、编制、制造、维修、建设、施工、服务等)。
7、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可开具与项目相符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9、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合同甲方对联合体协议的要求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进行响应。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七、其他费用说明
本项目不设标书费、不设中标服务费。
八、报价截止日期(时间):2024年8月6日下午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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