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HCZB********、项目名称###市邗江区美琪学校智慧教学设备及平台采购3、预算金额:15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全部供货及安装完毕,并完成全部验收、文档整理工作。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10)未被“****信用中国”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 5-7 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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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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