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已由霍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霍行审管发【2024】67号、霍行审管发【2024】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霍州市财政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处理规模为 10000 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人工湿地预处理单元、复合垂直潜流湿地、截流堰、表流湿地。本项目建设占地总面积约为8.2公顷,其中垂直潜流湿地占地4公顷,表流湿地占地约4.2公顷。有效湿地面积约6.87公顷。其中,建设复合垂直潜流湿地约2.67公顷,表流湿地约4.2公顷。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监理: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的全部工程监理及后续相关服务。 3.建设地点:山西省霍州市南环路南侧,肉联厂北侧及南涧河洪泛区。 4.计划投资:8098.53万元。 5.监理服务期限:395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监理技术规范、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霍州市南涧河入汾段水生态提升工程总承包(EPC)监理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 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 7月29日23时59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3 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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